(1934年10月9日) (甲)进行整理补充与解释工作,提高部队的战斗情绪与巩固部队。 (1)在“迅速整理补充配合友军与全国革命力量准备反攻”的口号之下,进行部队的整理补充与战斗准备。 (2)根据张闻天同志《一切为了保卫苏维埃》的论文(红中⑵第二三九期),在部队中进行充分的宣传解释工作,兴奋全体战士准备进入反攻的战斗精神与对胜利的信心,反对一切悲观失望的机会主义动摇。应分别召集干部会与连队军人大会作报告,并应与目前整顿补充部队的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另有战斗员政治课材料发下)。 (3)加强巩固部队,特别是新战士与后方勤务部门的工作,进行严格的反逃跑、投敌的斗争。(一)军团和师政治部,应派得力政治工作人员,突击军团所属的医院和兵站工作。特别注意审查干部行考查人员,必须加强其中的政治干部与政治组织,从部队中抽调部分得力的给养人员到军团所属医院兵站工作,鼓动轻伤病员随医院行动与争取轻伤病员的健康归队。在军团政治部组织部之下,应指定一个得力科长管理后方勤务部门的政治工作。(二)帮助所属补充团工作,进行对新战士军事政治训练的突击,发动反对逃跑和不请假的运动,巩固全部新战士。注意补充衣服,调剂被单与改良给养、卫生工作,进行群众的检举与肃反斗争。对于补充团中未经训练与战斗的连长指导员应即调换。(三)对于补充到部队的新战士,应照总政治部以前的指示(九月八日)⑶进行,特别应迅速补充到原有的连排战斗单位中去,必须拆开补充团原来的组织与同乡同族的封建关系,适当的重新配备新老党团员,并发动连队巩固新战士的竞赛。(四)发动下层的反逃跑投敌的公论,健全十人团、政治战士与反逃跑斗争委员会的组织与工作,进行严厉的反逃跑投敌的斗争。对于逃跑的组织者、煽动者与逃跑专家及企图投敌分子,应采取坚决的镇压以至枪决的手段。特别应注意经过区域的战士的巩固工作,发动不请假不回家的斗争。(五)检查各级政治机关与人员,勇敢提拔与补充干部,尽可能给新提拔的连排长、政治指导员与政治战士及新从红校回来的干部以相当训练,特别应经过团政治处给他们以具体工作的指示与帮助,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独立工作的能力。(六)政治委员与政治部应加强对保卫局的政治领导与干部的帮助,并检查一次保卫局的工作,使保卫局的工作能完全的与政治工作协同进行,把巩固部队工〈作〉成为保卫局的中心工作。 (4)政委与政治机关必须加强对供给、卫生部门工作的直接监督与检查,保证武器、弹药、衣服、行军锅、米袋,草鞋等物资材料的必要补充与适当的分配和调剂。发扬连队中经济协助委员会的作用,教育战士爱惜与节省一切的物质资材。检查连队中的卫生工作,应特别加强防止〔的〕疾病的办法,与疾病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各军团自己的医院和军委指定各军团负责的医院,必须加紧突击,争取伤病已愈的归队和轻伤轻病随队行动,争取突击计划的完成。 (乙)加强部队的政治军事训练,发扬部队的攻击精神,准备突破敌人的封锁线,进行长途行军与战斗。 (一)经过补充整顿之后,在得到行动命令时,应即适时的提出政治口号,主要应当是:“发扬攻击精神,突破敌人封锁线,坚决实行反攻”。并应根据各兵团具体的战斗任务,灵活的提出鼓动口号。 (二)政委及政治部必须迅速的适合战斗环境的转变,坚决的改变政治工作的方式,必须正确的估计到由阵地性质的战斗突然转变判长途行军与运动战的时候,可能发生的恐惧,迟缓、不惯行军、大批落伍、失联络、抛弃武器公物与疾病的现象,必须预先采取有效的克服办法。 (三)应从政治上发扬部队的攻击精神,充分解释行动的意义。加强对战士的军事教育,应特别注意夜间动作,防空侦察、警戒与进攻战斗的训练和演习,必须作到行动要敏捷、迅速、秘密与隐蔽,夜间动作要肃静与不失联络,攻击要迅速、突然与善干利用地形地物。同时对战士要特别注意使用武器的训练,对后方部队要特别注意防空伪装与行军的训练。 (四)突破敌人封锁线的长途行军与战斗情况中,政治委员与政治部必须保证由政治上最强的部队担任侦察警戒与后卫的任务。政治机关必须派出得力政治工作人员,加强这些部队的政治领导,同时应注意工作薄弱的部队中的工作。 (五)根据过去行军经验与教训,健全行军中的政治工作,应在行进与大小休息的空隙中,经过政治指导员、政治战士与党团员来不疲劳的进行政治工作,与部队的军事政治训练,以保证每个战士的不病劳与随时准备战斗的情绪和旺盛的攻击猜神。 (六)在行军中应特别注意行军卫生,保持行军序列,尽量减少行军中不必要的疲劳。由政治部协同司令部、卫生部与保卫局加强收容队与拦阻队的工作,消灭行军中的落伍与逃跑投敌现象。 (七)必须根据各兵团的战斗任务,灵活的提出政治口号与政治上的号召和竞赛,并须从政治上保证上级指挥机关命令的绝对执行。 (丙)保证部队与群众的正确关系,加强地方工作与资材的收集,坚决与脱离群众、破坏纪律的现象斗争。 (一)健全军团和师政治部的地方工作部门的组织与工作,加强对中央派来的地方工作团的领导与教育。必须把居民工作真正的开展成为连队的群众运动,使每个连队的地方工作干事与“地方工作组”能积极的进行居民工作,总支委必须加强对居民工作的指示与检查。 (二)加强部队中关于苏维埃政策与群众工作的教育(本部另有政治课材料发下),进行进出宣传与纪律检查,坚决的与脱离群众、破坏纪律的现象斗争,对于不能教育的破坏纪律的坏分子,应给以处罚,甚至在群众中公审枪决,特别要注意对给养事务与前站人员的教育与工作检查。 (三)必须在沿途进行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尽量的召集伙食单位的群众会议,广泛的进行口〈头〉宣传,散发和张贴宣传品和在墙报上多写标语口号(居民的和告白军士兵的),特别要根据当地群众迫切的具体要求,提出斗争口号,领导群众斗争。坚决的对付与肃清敌探、反革命分子与豪绅地主的势力。 (四)严格的执行阶级路线,发动连队进行扩大红军与搜集资村的革命竞赛,对于扩大来的新战士,应集中补充团加以短期训练与检查工作。在搜集资材的工作中,必须严格的遵守阶级路线,除红军必须的资材外,应尽量发给当地群众。对于分发部队的资材,必须有计划的注意到战士、运输员的衣服、被单、黄烟与打草鞋材料的适当分配与供给,并应注意食物的调剂。 (五)尽可能的应在沿途建立秘密的群众组织与党的支部。 (丁)各兵团政治机关应根据上列的政治指令,分别定出“整顿补充工作”、“行军工作”与“居民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的实施步骤。同时应保证与本部的经常联系,用电报或书面的报告工作。 此训令只限于发到军团和师政治部止。根据此训令分别定出适时的工作与口号,迅速传达到连队中去! 总政治部代主任 李富春 副主任 贺 昌 (此文件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 注 释 〔1〕 指1934年10月8日中革军委军事命令和中共中央给各军团的政治指令,这两个文件目前均未搜集到。 〔2〕 指《红色中华》报。 〔3〕 指1934年9月8日《总政治部关于迎接九月上前线的三万新战士工作的指示》。 |